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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南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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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.12.10 08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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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本质是什么?
作者:新高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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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》,再次把“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”放在最显眼的位置。然而,当我们把官方辞藻层层
剥开,用三个真实案件去对照,便能清晰看见这一思想最赤裸的本质。
一、三大基本法(真正管用的法)
1、领导的看法
2、领导的想法
3、领导的说法
案例:牛腾宇案(2020-2021)
广东茂名警方为给“境外恶俗维基网站”迅速结案、向上级交差,把22岁的技术员牛腾宇定为“主犯”,判处14年(全案最重)。24名孩子家长反复申诉,拿出铁证证明真正的站长早已在境外,牛腾宇只是一个小小管理员。但广东省政法委、公安厅领导一句“这个案子不能翻”,所有证据、所有法律程序瞬间作废。二审直接秘密开庭,连辩护律师都被赶出法庭。
这就是“领导的说法”高于一切的典型样本:领导说“不能翻”,法律就真的翻不了。
二、三大诉讼规则(法院实际办案铁律)
1、大案讲政治
2、中案讲影响
3、小案讲关系
案例:香港铜锣湾书商案(2015-2016)
五名香港书商因出版涉及习近平私生活的书籍,被从香港、泰国跨国绑架回内地。桂民海在泰国被中国便衣从火车上直接带走;李波则在香港仓库被蒙头塞进面包车。整个过程没有引渡、没有逮捕令、没有审判,却全部“依法”关押、电视认罪。
这属于典型“大案讲政治”:只要涉及最高领导人的隐私与形象,香港《基本法》、一国两境、引渡条例统统失效,政治需要就是最高法律。
三、三个法律效力层级(真实的中国法系位阶)
1、宪法 → 做给外国人看的
2、法律 → 服从内部规定
3、内部规定 → 服从领导指示
案例:陕西千亿矿权案(2003-2022,长达19年)
陕西商人赵发琦发现榆林凯奇莱巨型煤矿,合法取得探矿权,后被地方官员以“国资优先”为名强行收回。赵发琦手持最高法院生效判决书,却连续十多年执行不了。原因非常简单:时任最高法院审判长王林清在央视“忏悔”时亲口承认——
“这个案子卷被领导拿走了,领导说这个案子不能判赵发琦赢。”
后来卷宗真的“离奇失踪”,监控视频被删,法官被调离。2022年,赵发琦终于绝望自杀。
一份最高法院的生效判决,竟敌不过中南海一位领导的电话。这就是“内部规定服从领导指示”的最残酷教材。
四、中国法治基本国情(一句话二十四字)
严格立法,普遍违法,选择执法,
权大于法,党大于法,习大于党。
牛腾宇案证明了“小案靠关系、中案看影响、大案讲政治”;
铜锣湾书商案证明了“领导的想法”可以跨国绑架;
陕西千亿矿权案证明了连最高法院的判决书,都敌不过领导的一句话。
当这三起案件叠加在一起,我们就看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最真实、最血淋淋的本质:
它从不打算用法律去约束权力,而是要用权力把法律驯服成最听话的工具;
它从不追求“法治”,而是完成了一次人治的华丽升级——把“朕即法律”包装成了“思想即法律”。
这就是为什么政治局会议要把“党领导立法、保证执法、支持司法、带头守法”堂而皇之地写进条例:
因为在这一套体系里,党从来不是在“守法”,而是在“制法”;
领导从来不是被法律约束的对象,而是法律最终的来源和终结者。
其余所有关于“依法治国”“法治中国”的华丽辞藻,不过是给外国人看、给教科书写、给国际排名凑数的现代化妆术而已。
习近平,你如果对上述观点不服,好!那你就用实际行动来证明你那所谓的法治思想,那就立即释放牛腾宇、任志强、张展、黎智英等因言获罪的政治犯。如果你仅仅是喊口号作秀,那就让你的法治思想骗鬼去吧! December 12, 20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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